心理绘画大赛
心理绘画大赛
为了进一步丰富学生们的心理健康知识,加强健康教育,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,充分调动我校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活动的主动性与积极性,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决定于“5•25”心理活动月期间举办我校第十二届原创心理绘画大赛,本次活动由创意设计学院承办。本次活动旨在通过绘画的方式,引导同学们表达内心情感,探索心理健康的重要性,提升同学们的心理健康意识和自我调节能力。获奖作品有机会进入省赛与其它高校作品进行PK !欢迎大家积极投稿!
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大赛的具体事项:
组织单位
主办:
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承办:
创意设计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
活动对象:
全日制在校学生
活动主题:
随心所绘,以画抒心
活动时间:
2024年4月20-5月17日
作品要求
(一)内容要求
作品主题为“随心所绘,以画抒心”。推荐作品须为心理漫画或心理绘画,要求主题鲜明,思想积极健康,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和心理健康教育意义。心理漫画要具有夸张、象征、比喻等特有艺术风格。不接受涉及心理变态或心理障碍题材的作品。
(二)格式要求
作品可单幅,也可连环画,要求标明序号;可彩色,也可单色,要求画面清晰、整洁干净、没有破损。作品须为纸质手绘,尺寸最小为40cm ×40cm,最大不超过70cm×44cm,四周保留各2cm空白,不接受电脑软件制作的作品。作品报送时请扫描或拍摄为JPEG格式,要求画面清晰完整,有较高的分辨率,与作品的色彩一致。本次作品只收取电子版,照片。
(三)其他要求
每项作品可报指导教师1名。集体作品作者不超过4人。
作品评奖
01
初选
各学院组织学生积极参与,学生递交的作品由各学院心理辅导站统一筛选出优秀作品,请于5月7日前报送至创意设计学院心理辅导站。截稿后,组委会将组织评审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比。
02
复选
创意设计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,5月17日前将评选完的优秀作品上报至校心理中心。此次大赛将评选出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作品,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,并于“5•25”心理活动月期间在校内进行公开展览。报送省厅的参赛作品的选手将获得心理中心奖励的精美礼品一份,同时有机会获得广东省教育厅颁发的奖状/证书。
参加活动的同学2020级、2021级学生按照《东莞城市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实施细则》(东莞城教〔2022〕3号)获得综合素质养成学分(0.5分);2022级、2023级学生按照《东莞城市学院综合素质养成计划(施行)》(东莞城教〔2023〕3号)获综合素质养成学分(0.2分)。(参加活动的同学务必填写附件4《课外学分模板》,否则无法加学分。)
注:作品须为师生原创,且独立完成,明确无知识产权纠纷,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书籍、报刊、杂志、影视、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、发表的著作使用权,对被采用的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。
凡有意参加大赛的学生将作品及相关资料(均电子版)上交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,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进行筛选整理后以学院为单位发至邮箱 2353079544@qq.com。
截止时间:2024年5月7日。
各参加活动的选手作品资料需按以下要求提交(均电子版):
①参赛作品:文件命名格式为“序号-作者姓名-《作品名称》-作品类别”,如,1-杨某-《月光》-心理绘画。
②推荐表(附件1):文件命名格式为“序号-作者姓名-《作品名称》-作品类别推荐表”,如,1-杨某-《月光》-心理绘画推荐表。
③汇总表(附件2):文件命名格式为“序号-作者姓名-《作品名称》-作品类别-汇总表”,如,1-杨某-《月光》-心理绘画-汇总表。
④作品原创承诺书(扫描件)(附件3):文件命名格式为“序号-作者姓名-《作品名称》-作品类别-作品原创承诺书”,如,1-杨某-《月光》-心理漫画-作品原创承诺书。
⑤《课外学分模板》(附件4):文件命名格式为“序号-作者姓名-作品类别-《课外学分模板》”,如1-杨某-心理绘画-《课外学分模板》。同一项目成果在综合素质养成教育学分认定时,遵循“就高原则”,不重复认定。(注:该项省厅大赛学分次数计算,参加多个项目也记参加1次的学分,参赛学生《课外学分模板》填写一条次的记录即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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